(相關資料圖)
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怎么收取?
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繳,但不得一次性收繳超過3個月的租金。
個人自有住房出租的,租賃雙方應及時將租金繳納憑證上傳至管理服務平臺。
租賃押金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租賃期限內,產權人或承租人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租金、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執行。
保租房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根據不同房源類型合理確定,但不得超過合同簽訂時最新發布的同地段、同類型、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標準的90%。
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定期發布的《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產業功能區配套住房的,按照原則上不低于市場租金的25%給予租金補貼,補貼標準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確定。
鼓勵產權人及有決定權的運營單位降低租金標準,減輕承租人租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