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監視居住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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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監視居住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監視居住刑期滿后能結束案件嗎
監視居住刑期滿后不一定能結束案件。監視居住到期后會及時解除。監視居住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得離開指定的區域,并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強制方法。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三、監視居住的期間折抵刑期嗎
找法網提醒您,監視居住的期間是否折抵刑期要分情況。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采取監視居住的,監視居住期間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應當折抵刑期。
監視居住到法院開庭是否還會收監,關健還要看法院在判決中是否適用緩刑。如果對被告人適用緩刑的,則不會將被告人收監,而會對被告人進行社區矯正;否則則會被收監服刑。至于什么時候會被收押,具體的還要由法院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