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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西省吉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茅惠民受賄一案,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茅惠民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市城投公司、市住建系統等12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旁聽了審理。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端午至2022年7月期間,被告人茅惠民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的承接、工程施工監管及款項結算方面為20人提供幫助,為之謀利,共收受好處費253.8001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茅惠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茅惠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茅惠民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旁聽人員紛紛表示,通過此次庭審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帶來的慘痛教訓,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以案為戒,自警自省,警鐘長鳴。
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來源:吉州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