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刊物轉載文章是否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作者在報紙、雜志等刊登作品時,附帶作了聲明,聲明不得轉載、摘編其作品的,那么任何刊物沒有經過作者的同意就將其作品轉載或者摘編的,都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作者可以追究他們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如果作者沒有附帶聲明,則其他刊物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規定向作者支付報酬。轉載者沒有支付報酬的,作者可以到法院起訴。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