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近期,基金銷售公司資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舟基金”)受到監管處罰。
6月5日,大連證監局在其官網發布公告顯示,資舟基金存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不能有效執行、營業場所無人辦公等問題。大連證監局決定對資舟基金采取責令暫停辦理相關業務六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今年以來,多家基金銷售公司受到監管處罰。4月18日,河南證監局發布公告顯示,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存在部分宣傳推介材料存在誤導性陳述、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時未能采取充分措施確保業務獨立兩大問題。3月16日,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也因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不足5人、對私募基金產品所使用的評級規則中未包含私募基金產品投資集中度因素等違規問題收到警示函。(魏雨田)